
責任感越強的孩子,人生越成功
責任感是一個人至關重要的人格品質,是社會公民必須具備的核心品德,體現著一個人的心理特徵和人格特徵。
社會在不斷進步,社會對人才素質的要求也在不斷提高。所以作為人才素質重要體現的責任感,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關注。
所以,無論是老師還是父母一定要高度重視孩子責任感的培養,家園共育,這樣才有助於孩子未來的事業成功、家庭幸福。
大班幼兒期是責任心產生和初步形成的重要時期,在這一時期,幼兒處在一種最積極的準備和接受狀態,如果給予必要的刺激和幫助,某種行為能力就會迅速發展起來,並產生長久的影響。
自己的事自己做
孩子首先需要學會對自己負責。孩子有什麼過失,只要是他的責任,就應當讓他承擔。讓他們自己找原因、從而讓孩子明白承擔責任就意味著要有一點耐心和吃苦精神。
誰承擔得起,誰就是一個有責任心的好孩子。長此以往,不僅養成幼兒的良好習慣,而且能使孩子對自己的事情負責。
同時,加強大班幼兒日常行為的養成教育。讓幼兒明確哪些行為是對的,哪些行為是錯的,強化行為的動機衝突。
我們要抓住生活中的點滴小事,無論事情的結果好壞,只要是孩子的獨立行為。
樹立責任榜樣
教育家陶行知說過:“我要兒子自立立人,我自己就得自立立人。我要兒子自助助人,我自己就得自助助人。”
同樣的道理,如果要培養孩子的責任感,大人一定要以身作則,有強烈的責任感,為孩子樹立良好的榜樣一一犯錯了就承認,承擔自己應負的責任。
還有必要為幼兒選擇好的榜樣,這個榜樣可以是幼兒周圍的人。最好是同班的小朋友(生活示範),也可以是電影、電視、故事中的人物(替代示範)。
日常生活中同伴的榜樣作用同樣也是不可估量的,如果能經常表揚責任心強的幼兒,就會發現這樣可以激發其他幼兒以他們為榜樣,學習他們的良好行為。
為孩子制定行為規矩
孩子做事往往是憑興趣的,要讓孩子對某件事負責到底,必須清楚地告訴他做事的要求,並且與處罰聯繫在一起。
給孩子制定規矩,讓他知道什麼是該做的、應該怎樣做,否則將會產生哪些後果、受到哪些懲罰。讓孩子承擔行為後果,孩子才會真正知道一個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。
5~6歲大班幼兒尚處於快速成長發展之中,是非判斷能力差,對一些事情表現出沒有責任感也是正常的,因為許多時候他們不太清楚這樣做會有什麼不好。
所以為了強化孩子的責任意識,可以適當地讓孩子品嘗一下做事情不負責任的苦果,孩子如果一而再地受到自然後果的懲罰,就會提高警惕,下次做事情的時候就會認真、謹慎。
幼兒一旦做出了責任行為,要及時給予獎勵,使幼兒獲得積極回饋從而使其責任行為逐漸鞏固。獎勵可以使兒童悅納自己,增強自信心和自豪感,這對於兒童心理的健康發展是必不可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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